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关于云梦县幸福预制构件厂与曾有名、曾凌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3-23 17:46:21
曾凌志、曾有明:
你与云梦县幸福预制构件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云梦县幸福预制构件厂于2022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云梦县幸福预制构件厂给付货款80563元及利息;
二、承担本案诉讼费、执行费。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