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江桂清申请执行左永木民间借贷纠纷-凯发k8国际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江桂清申请执行左永木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19-08-30 12:43:08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江桂清申请执行左永木民间借贷纠纷

左永木:

你与江桂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7日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江桂清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8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左永木偿还申请执行人江桂清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自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5日止的利息2.4万元;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6年7月6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3420元、案件执行费1979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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