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吴燕子申请执行王菊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11-10 11:24:53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吴燕子申请执行王菊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王菊华:
你与吴燕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7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吴燕子于2022年1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1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吴燕子给付借款本金5万元和利息暂计195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708.5元、执行费942.5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