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凯发k8国际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彭金文申请执行李新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1-02 09:44:29

李新明:

    你与彭金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8日作出的(2017)鄂0923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彭金文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彭金文给付工程款152270元和利息21318元以及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申请费2184元,案件受理费4970元。

特此公告

 

0二0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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