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诉讼安全第一关
“我去机场火车站都没有这么严格,怎么你们法院就特殊一些啊?”
“不就是来办个事嘛?怎么还搞安检,还这么严格啊?”
“这个东西为什么不能带,你们是不是在瞎搞?是不是在拿鸡毛当令箭?”
“过的是安检,护的是安全,您的配合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支持。”
“我们安检细致负责,是对您人身安全的保护,如果每个人都不接受安全检查,您在法院办事也不会感觉安心。”
“法院是各类社会矛盾的聚集地、风暴眼,安检是为了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的安全考虑。”
“根据《安检规则》,此物品属于具有杀伤力的危险物品,我们将予以暂扣,请您配合!”
近日,云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安检执勤法警在对进入法院当事人依法进行安全检查时,检出来访当事人携带管制刀具,执勤法警迅速进行人物分离,排除其安全隐患,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表示不解,经过执勤法警耐心解释后该当事人表示配合。
随后,执勤法警详细询问相关当事人来访事项,并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对相关管制刀具予以暂扣,出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暂扣清单》,并对当事人进行登记和训诫。
截止今年6月,云梦法院法警大队已接待登记来访当事人4591人次,检出危险物品23件,执勤法警对安全隐患的检出与处置,充分体现了云梦法院法警大队过硬的安检技能和安检执勤干警强烈的责任心。
安检是进入法院的第一道门,是法院司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来访当事人对法院安检不耐心,甚至有抵触情绪,在经过执勤法警细致解释之后,才能配合接受安全检查。针对这一问题,执勤法警提示:一道安检并不会阻断法院与当事人的沟通,反而有助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希望来院群众对安检能多一分理解与支持,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为司法活动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安检小贴士:
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一)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