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凯发k8国际

云梦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4-06-07 18:27:47

云梦县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

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化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的民事诉讼程序高效运行模式,妥善处理民商事群体性纠纷,降低衍生案件数量,实现法院内部案件的“诉源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意见》等,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概念界定】示范诉讼机制是指在处理民商事群体性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裁判,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

民商事群体纠纷是指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一方当事人相同且纠纷数量为五件以上的民商事纠纷。

示范案件是指民商事群体性纠纷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平行案件是指民商事群体性纠纷中与示范案件有相同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的案件。

第二章  示范案件的选定

第三条【示范案件的条件】 选定的示范案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相同的事实争点、法律争点;

(二)案件的事实争点、法律争点具有代表性。

第四条【示范案件的选定方式】  示范案件由法院依职权选定,或者经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后由法院依职权选定。

第五条【示范案件的告知和异议程序】  示范案件选定并立案后,审判组织应当将示范案件的选定结果、相同争点、平行案件的范围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示范案件和平行案件的当事人。平行案件当事人认为示范案件不能囊括其所涉案件的,应以书面形式于收到告知书之日五日内起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重新选择示范案件或增加示范案件。

第三章  示范案件的审理流程及效力

第六条【示范案件的立案】  立案部门收到民商事群体性纠纷首案或首批起诉材料后,应当在次日内通知审判部门并移送相关材料。审判部门应当在三日内研究是否适用示范诉讼机制审理,确定可以适用的,选定示范案件并反馈给立案部门。

示范案件选定后,立案部门对示范案件进行登记立案,对同一批次其他案件参照本规定第十条处理。

第七条【示范案件的变更】  示范案件存在原告死亡、注销、丧失诉讼能力或者撤回起诉、与被告达成调解、变更诉讼请求等情形导致案件不能继续审理或者丧失相同的事实争点、法律争点的,应当重新选定示范案件。

第八条【示范案件的示范性】  示范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已为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应作为平行案件的裁判依据和标准。非经法定程序更改,情形相同的平行案件应当适用。

第九条【示范案件的失效】  示范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出现足以影响案件结果的新证据或其他情形的,该裁判文书部分或全部不具有示范效力。

第四章  平行案件的审理

第十条【后续案件的先行委派调解】  示范案件选定后至示范裁判文书生效前,所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后续案件,应告知当事人所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适用示范诉讼机制审理。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或决定不起诉的,立案部门应退还起诉材料。

当事人坚持起诉的,除法律规定不宜调解的案件外,应引导当事人在诉讼立案登记前先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委派给同一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30日。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或者申请延长调解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当事人坚持立案的,属于平行案件的予以登记立案并及时移送审判业务部门;

(二)经调解组织诉前调解未果的,属于平行案件的予以登记立案并及时移送审判业务部门。

第十一条【平行案件的简化审理】  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取集中开庭审理等方式将若干平行案件合并审理,同时简化庭审程序。

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在庭审时可以选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表或者当事人代表统一陈述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交共同的证据,发表共同的举证、质证意见。

示范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已为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的事实,平行案件的当事人无需另行举证。

第十二条【平行案件裁判文书简化】  平行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采取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等方式,在载明参照适用的生效示范裁判文书案号同时,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裁判主文和诉讼费负担、上诉权利等内容,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可不再表述。

第十三条【条文解释及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由自本院审判委员会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云梦县人民法院示范诉讼程序告知书

        2.云梦县人民法院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3.云梦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云梦县人民法院

         202291       

 

 

 

 

 

 

 

 

附件1:示范诉讼程序告知书

 

云梦县人民法院

示范诉讼程序告知书

 

()鄂0923民初 

 

张三、李四……:

张三、李四……王五 ×××纠纷一案,经审查属于一方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系列案件,将适用示范诉讼程序审理。

示范诉讼程序是指在处理民商事群体性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裁判,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示范诉讼程序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为高效、便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确行使,以及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现就示范诉讼程序涉及的重要内容及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与义务内容告知如下:

一、经本院决定,本案所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示范案件为张三与王五 ×××纠纷一案,()鄂0923民初  号。

二、本案为所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平行案件,当事人为李四……与王五。

三、本案所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相同的事实争点为×××,相同的法律争点为×××。

四、当事人对本案有管辖权异议的,应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的,由审判部门移交立案部门单独立案。

五、本案将采取集中开庭等方式审理,同时简化庭审程序。示范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已为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的事实,本案当事人无需另行举证。

六、示范案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已为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应作为本案的裁判依据和标准。非经法定程序更改,本案应当适用。

七、本案的裁判文书可以采取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等方式,在载明参照适用的生效示范裁判文书案号同时,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裁判主文和诉讼费负担、上诉权利等内容,示范裁判文书所认定的相同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不再表述。

 

 

      日(加盖院印)

 

 

 

附件2:平行案件令状式文书告知书

 

云梦县人民法院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因本案系本院受理的一方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系列案件,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本案适用示范诉讼程序审理并采用令状式裁判文书。为了保护您的诉讼权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令状式裁判文书是指只包含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裁判主文,不详细记载当事人诉辩主张、法院认定事实和裁判理由的法律文书。虽然令状式裁判文书对部分内容没有详细记载,但这些内容均已体现在示范案件裁判文书中。您若对以上内容不清楚可以查看作为附件的示范案件裁判文书。

 

 

 

 

 

附件3:平行案件令状式文书样式

 

云梦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鄂0923民初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写法与原告相同)。

委托诉讼代理人:×××(写法与原告相同)。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普通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非常简略)

×××辩称,×××。(可以非常简略)

本院基于查明的事实认定,×××(此处用一两句话概括案件的主要事实及裁判理由),

另,本案系本院受理的多名原告分别起诉同一被告/同一原告分别起诉多名被告的同类型民事案件,本案详细的查明事实及裁判理由参见()鄂0923民初  号示范案件判决书。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写明依据的法律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判项有金钱给付内容,加注本段;如判项无金钱给付内容,删除本段)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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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云梦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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